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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,在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办公室设主任1名,工作人员若干名。招标工作办公室的职责为: 1、接受招标工作任务,与相关部门会商招标具体事宜; 2、负责制作标书、发标、接标、保函等工作,审定主要技术指标、标准; 3、根据需要进行市场及潜在投标人资格调查,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; 4、拟定评标委员会名单,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; 5、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,将评标结果报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; 6、按照评标结果,草拟或修订合同文本,负责办理学院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相关手续; 7、参与监督合同的履行; 8、完成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的其他日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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